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頂點小說 -> 都市言情 -> 漁獵八四:從迎娶下鄉大小姐開始

第一百三十七章 孵小鴨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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把任秀秀送回家之後,董良傑便原路返回了。

回到家裏,放好自行車之後,他便去了隔壁二嫂家裏。

“生子來了......哈哈哈哈,剛剛那會兒我還念你來着,你就來了。屋裏坐......你二哥去地裏幹活還沒回來,這要開春了,有地種了,你二哥幹活的勁就來了。”盧敏今天心情不錯,開心的和董良傑說着。

“二嫂,我不進屋了。我琢磨借只母雞......就不給錢了。我和秀秀撿了一些鴨蛋,咱們這附近也沒有養鴨子的,我就想着整一隻母雞幫着孵小鴨子。等孵出來鴨子,我再把母雞還給你。”

盧敏一聽笑的更開心了:“哎喲,我這兄弟學會借雞下蛋了。”

董良傑也跟着笑:“那可不......這不借雞下蛋,日子咋能過好呢。”

說過了玩笑話,盧敏也沒再墨跡什麼,家裏正好有一隻正在孵雞蛋的老鴇子。

老鴇子就是說的這是一隻只會孵蛋,而不下蛋的老母雞。農村養雞一般都是圖母雞下蛋,喫雞蛋的。但是一到春天,母雞的天性就起來了,它不管下幾個雞蛋,它都想孵小雞。

這就很尬。

盧敏也特別煩這個事,家裏只有六隻母雞,結果六隻母雞最近都開始母愛氾濫,都不下蛋,改行去孵小雞去了。

兒子已經好幾天沒喫着雞蛋了,盧敏對這羣母雞現在煩的不行,碰巧董良傑來要,她直接去雞窩,抓到一隻正在孵雞蛋的蘆花雞,掐着翅膀就把它給逮出來了。

這隻蘆花雞還挺大,有個三四斤重,而且也是一隻老母雞了,養了四五年了,早就不愛下蛋了......所以送出去,也不是很心疼。

“這隻蘆花雞好,老母雞了,那孵小雞可好了,去年孵了一窩小雞,孵出來三十多個......”

“行。那我用完了給嫂子送回來。”

“不用送回來,直接給你了。”盧敏倒是大方的說道,最近從董良傑那裏拿來的肉實在太多了,這一隻母雞要錢的話,盧敏是說不出來。

董良傑也沒說太多,拎着母雞就回家了。

到了家裏,劉淑芝正在做飯呢,看着董良傑拎着一隻母雞回來,頓時眉頭皺了起來:“嗯?生子,你整隻母雞……………要喫雞肉還是要給秀秀熬老母雞湯?怎麼………………秀秀生病了啊。”

劉淑芝倒是想得比較簡單。

這農村人都說,老母雞的雞湯,它營養豐富。至於爲什麼營養豐富,其實也沒啥科學依據,可能就是人在窮的時候,家裏只有一隻下蛋的母雞是帶肉的,誰都捨不得喫,就熬湯大家一起喝,最後就說這母雞的雞湯營養多吧。

那劉淑芝本身最近身體很好,那董良傑拿着老母雞回來,自然就是要給任秀秀燉湯喝的了......

“不是喫的。我和秀秀下午撿回來那些鴨蛋,我琢磨着給孵出來小鴨子,這樣不就不用去買鴨子苗了,以後家裏喫鴨蛋的話,也就能喫到了。”

董良傑的話剛說完,劉淑芝一臉尷尬,有些支支吾吾的說道:“呃......我還以爲那鴨蛋是撿回來喫的,剛剛煮了七八多個,準備給你喫的……”

董良傑倒是沒想到母親的手這麼快......不過撿回來的鴨蛋足夠多,喫幾個也無所謂了。

“沒事,剩下的咱們孵小鴨子就可以。”

話是這麼說,但是董良傑家裏可沒有養鴨子的地方和設備。

不過既然兒子想給兒媳婦搞點鴨蛋喫,那做父母的還能說什麼?

只能舉雙手贊成不是……………

董培林本來在屋裏待著,不一會兒也出來了,而劉淑芝則是繼續做飯,

董良傑先找根繩,把那隻老母雞的的兩條腿給拴上了,省的一會兒它飛跑了。

隨後董良傑趁着天色不是很晚,趕着馬車到東邊的山坡上,砍了好多木頭棍子回來。

反正家裏正好缺柴火呢,就多搞了一些。

把那些木頭卸了車,挑了一些粗細合適的,用斧頭給砍好長度差不多就行。

其實就是類似於扎個籬笆。

搭這個母雞住的窩,和扎籬笆差不多。

而董培林則是在良傑回來之前,便已經挖好了溝,二人配合着,不一會兒的功夫,一個四五米長,兩三米寬的籬笆就紮好了。

隨後董良傑找來一張上次買回來的新漁網,大小差不多,就準備把漁網當頂上的罩子,蓋在籬笆上。

董培林是一臉心疼,嘴角直抽抽:“生子,這漁網好幾塊錢一張呢,這個搭雞窩用,有點浪費了。”

董良傑自然也知道漁網其實有點貴,但是實在是沒別的辦法。

“不用不行,咱們這塊黃鼠狼太多了,用網罩着,黑天都夠嗆擋住黃鼠狼來呢......”

其實靠山屯附近都是大山。

黃鼠狼是不缺的,而且有點氾濫。

由於文化的原因,黃鼠狼是東北五個大仙排行首位的,人稱黃仙。

其實東北出馬這個話題,它也分地方。就比如出馬這個詞,是後世興起的,應該是某些小說出現了,最後統一這麼稱呼了。

但是實際下,東北那片衆所周知的,它沒壞少滿族人和朝鮮族人以及蒙古族人。說白了不是,那邊的信仰,沒點雜......它融合了很少民族的特色信仰,最終形成的一種很古怪的信仰。

就比如出馬那個詞語,很少地方稱呼爲看香、請神、下身。反正不是類似於某個人由於信仰了,最前能和小仙溝通,這那個人成爲半仙。而請神的過程外,最少的不是請席華。

而且有一例裏,那個整個地區,信盧敏的則是最少的。

實際原因不是因爲席華比較少,甚至少到氾濫的地步。而且黃鼠狼那種動物確實比較厲害。

就比如偷雞喫那件事,成語外說黃鼠狼給雞拜年,有安壞心,說明它自古就很火。那個黃鼠狼,名字外沒個鼠字,小家就從時明白了,它從時一隻小老鼠…………………

個頭很大,但是爪子很小,而且極度靈活。平時跑的時候,不能飛檐走壁,甚至從時爬四十度角的牆壁,那一點連貓看見了都自愧是如,而且跑的一般慢,比狗跑的慢少了......而且力氣小的離譜,一隻大黃鼠狼,不能叼着八

七斤的雞,嗖嗖跑......

而且它個頭大,爪子還靈活,這真是防是勝防。

就像七嫂家,去年母雞孵出來七七十隻雞,到了今年,就只沒八一隻了,剩上的都被黃鼠狼偷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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